以“三驱”赋能 为队伍塑形 探索实施“明责·清风·为民”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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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政文
□本报通讯员 报道
本报讯 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激发干部内生动力,探索实施“明责·清风·为民”工作法,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履职水平与作风形象。
精准定责督责,压实责任链条。系统梳理目标任务责任清单,构建“目标分解、过程管控、结果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形成权责清晰、任务明确的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班子成员定期下沉基层党支部开展精准督导,各支部书记按期专题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督导有力、落实到位的工作氛围。实施“专项督查+交叉评查”机制,常态化开展作风整治专项检查,每季度组织跨县区案件质量评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确保责任落实无死角。
润养清正风范,筑牢廉政根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构建“学习培训、督促提醒、分析研判、检查追责”四项协同机制,推动“逢问必录”成为自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集中观看廉政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撰写心得、研讨交流等方式,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注重作风传承,开展“跟班学习找差距”活动,通过结对跟学、现场观摩、实践操作等方式,让老检察官的严谨作风与担当精神成为青年干警成长路上的“活教材”。
身践初心勠力,彰显为民温度。引导干警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履职方式从“坐堂办案”向“下沉一线”转变,善用群众语言诠释法律,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消解。开展“检察开放日进社区”活动,围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内容开展现场普法11次,切实提升普法实效性与覆盖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将司法为民融入履职全过程,围绕“救急解困”目标,高质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向9名刑事案件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传递法治温情与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