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培育工作

字数:1147 2025年10月10日 要闻
        □本报通讯员 报道
       本报讯  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提升消费环境的安全性与满意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工作,旨在通过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培育一批诚信经营、质量可靠、服务优质的消费示范单位,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当前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
       创新机制,构建培育新体系。坚持以信用承诺为基,推行信用承诺制,引导商店、网店、餐饮等消费单元,以及市场、商圈等消费集聚区的经营主体,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基本标准,通过“放心消费在山东”服务系统作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涵盖证照齐全、食品安全、明码标价、优质服务等关键方面,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已有1108户经营主体完成信用承诺,发展为放心消费培育单元,有14户经营主体培育为集聚区,打造高速服务区2户。
       多元协同,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在放心消费集聚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加强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目前已有90户放心消费单元接入ODR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消费纠纷快速响应、高效解决。推行先行赔付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商圈、市场等集聚区管理方自愿承诺并履行先行赔付服务。鼓励集聚区设立先行赔付基金,当消费者与经营主体发生纠纷且无法达成和解时,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可启动先行赔付程序,快速解决消费者诉求。当前发展先行赔付单位12家,有效提升了消费者满意度和信任度。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审核与动态管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涵盖经营资质、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纠纷处理机制等方面。对不达标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确保创建质量。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复查已培育单位,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调整。示范引领与宣传推广。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单位,发挥其带动效应,引导其他企业主动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媒体宣传、现场宣讲等方式,普及放心消费理念,提高消费者认知度。
       放心消费培育工作是优化市场环境、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此项工作,不断提升消费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让人民群众在消费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