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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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要闻
□记者 翟成新 通讯员 于静 报道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近日,县政府印发了《阳信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随着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滨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对原《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
针对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论证决策机制、管理流程、监督管理手段和措施等方面内容,体现了阳信县对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严格要求。《办法》包括项目范围、项目提出、项目论证和决策、项目实施、项目监督管理五部分内容,重点对项目论证和决策、项目实施流程、项目监督管理等进行了细化规定。
重新修订《办法》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全链条管理、系统规范各相关部门职责的重要举措,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供了制度总体框架。修订后《阳信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主要体现以下特点,一是加强项目论证和决策管理,增加项目论证和项目决策要求,对300万元以上项目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报县委研究决策。二是简化签批手续,项目经论证决策和审批后,项目前期费用、预算下达等环节由部门签批,无需再报县政府签批。三是完善审批流程,增设《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变更审批表》。四是增加特殊项目处理办法,对应急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特殊项目,做出特殊规定,如单价招标、EPC方式建设等。五是完善项目监督管理条款,明确项目建设单位是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控制项目预算,增加全部进场交易、违约清场、中介违约责任赔偿、施工监理人员管理、专家参与巡察验收等合同条款,明确审计局审计(复核)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增加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管理、审计局对项目管理整个过程进行监督、财政局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条款,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新《办法》的出台,更符合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需要,将有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