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两山理论,擦亮党建品牌

字数:2198 2024年10月15日 政文


       ■阳信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史颜陵

       近年来,阳信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不断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新路径,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深度融合,紧盯“争第一、走在前”攻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林长制工作部署要求,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创新“林长+”工作机制,巩固了绿化成果,捍卫了自然资源,有力推动了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了阳信生态环境“颜值”,取得显著成效,擦亮了“兴林富民·绿色先锋”的党建品牌。
       “县、乡(镇)、村”三级林长全覆盖,层层压实林长责任。2019年11月《阳信县全面推进林长制实施方案》出台,成立了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县设立总林长,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设立副总林长,由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在万亩梨园、青坡湖林场、白杨河湿地公园、滨阳大道等阳信县重要生态区域设立县级林长,由县级领导担任,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分别兼任县级林长,每名县级林长明确一个县直部门为联系单位。所涉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相应林长。全县设县级总林长2人、副总林长3人,乡镇(街道)总林长10人、副总林长10人,村级林长612人,县级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27个。
       实行“网格化”管理,布好林草资源管理“一盘棋”。积极探索森林资源保护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新模式,建立县级“林长+”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解决森林保护和林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先后召开林长专题会议8次,县级林长巡林18次,更换林长制公示牌60个。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各级“林长负责制”,各级林长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第一责任人。高标准编制《阳信县“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阳信县森林经营利用规划》、《阳信县湿地保护规划》等林业专项规划,为林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全面提升资源监管保护效能。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实行林长制为抓手,严守生态底线,持续抓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天然林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2023年完成白蛾防治面积26.8万亩,达到“有虫不成灾”的防控目标;完成国家、省、市三级林地变化图斑核查举证1946个、2.8万亩;完成新造林833.02亩,退化林修复539.93亩,林业生态进一步优化;充分利用“生态日”“生物多样性日”“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全力做好“清风行动”“北归守护”“清网行动”等工作,积极开展湿地巡查和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和疫源疫病防控。
       群众参与共享共建,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屏障。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林长制推行过程中,通过公布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并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构建人人参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同时,用足用好现有林业政策,找准森林资源优势与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发展特色林木、名特优经济林、珍贵树种、林下种养等新兴林业产业,大力发展乡村森林旅游、乡村森林康养等新兴产业,大力开展乡村森林小镇、乡村湿地公园、森林村居等建设,使之成为林业经济增长的主力军。
       创新“林长+检察长+警长”模式,守牢生态安全底线。自开展林长制工作以来,我县坚持将“林长+”纳入林长制重要工作内容,创新建立制度体系,做足林长制加法文章,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的工作意见》,拓展“林长+”内涵和具体内容,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助力林长制,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全面实施“林长+警长”,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实现协作办案、高效执法,严厉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
       全市总林长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林长李春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阳信县作典型发言,介绍了本县开展林长制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听取了我县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后,李春田对我县林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23年度全县林长制工作绩效考核为优秀等次,全市排名第一位。